一名休班警员去年两个月内,先后六次无牌驾驶私家车,更于平安夜酒后驾驶及危险驾驶,他的父亲则允许他无牌驾车。两人早前承认酒驾、无牌驾驶及允许他人无牌驾驶等共24项罪名,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警员被判入狱6个月、罚款15500元,他的父亲被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罚款12500元,另外两人各被判停牌2年。 辩方引述被告于狱中撰写求情信内容,指已还押3星期,对行为感到羞耻,愧对自己、家人、朋友,香港警队对他的信任及栽培,违背了自己成为警察维护法纪的初心,亦称他一直作为警察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惟现在却倒转形势,希望法庭判处宽鬆刑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判刑时表示,任职警员的26岁被告姜淇杰连续犯案,须判处不少于3星期的监禁刑期兼罚款,另一名被告,58岁姜知勇因儿子犯案而牵连,考虑他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判处社会服务令160小时及罚款。 案情指,巡逻警员去年12月25日凌晨4时许,在长青隧道发现一辆灰色私家车横过两条人字形标记,导致一辆的士须急停闪避。警员指示私家车司机停车,但司机并无理会及逃去,期间曾12次横越双白线,并加速至时速170公里行驶,调查后发现涉案车辆登记在涉案父亲名下。 同日清晨,涉案休班警在天悦邨巴士站被捕并承认案发时驾驶涉事车辆,他没有车牌,但曾于2023年10至12月期间,多次驾车接载机动部队同僚上下班,包括由天水围或洪水桥来往大埔的机动部队行动基地。警方及后拘捕其父,指他允许儿子无牌驾驶及使用没有第三者风险投保的汽车。其他人也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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