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保奇收到了云南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一个多月前,在214国道洱源县三营镇路段发生了一起致爷孙俩死亡的交通事故。57岁的赵某某驾驶老年代步车载着5岁孙子赵某回家途中,被后方一辆奔驰轿车追尾,老人当场死亡,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路段限速40km/h,发生事故时奔驰车行驶速度约为135km/h,肇事司机卢某某醉驾且超速,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赵保奇称,事发后,肇事司机疑似存在肇事逃逸行为,但肇事司机的亲属和警方均予以否认。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证据尚未证实卢某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他就在现场附近。
赵保奇告诉媒体,事故发生在10月12日23时左右,卢某某驾驶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自后方撞上其父亲赵某某驾驶的老年代步车。该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卢某某以135公里/小时的速度飞驰而来,老年代步车被撞出67米远。事故发生数分钟后,赵保奇驾车跑“滴滴”刚好途经此处,一眼便认出了父亲的老年代步车。下车后,他看到躺在路边、尚存一丝气息的儿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而父亲则被卡在扭曲变形的车体中,难以脱身。
赵保奇从警方电脑上翻拍的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涉事奔驰车在路灯照耀下飞驰而过,行驶轨迹歪歪扭扭。车内警报系统发出急促的“滴滴滴”警报声,随后径直撞上了一辆沿右侧车道行驶的老年代步车。老年代步车被撞击后车身严重凹陷扭曲,奔驰车又撞上了路边的护栏、监控立柱、石礅,直至撞上修理厂的砖墙才停下。赵保奇称,他在事故现场并未看到肇事司机卢某某,并在警方电脑上看到附近修理厂监控拍到的画面,显示事发后,奔驰车上下来一人,手里捏着手机直接走了。
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1月16日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甲车为一辆黑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乙车为一辆蓝色乐唯牌纯电动汽车,无车牌号码,未注册登记,未购买任何种类保险。39岁的甲车司机卢某某与两名死者户籍同属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事故地点北段距事故地点815米处设有限速40km/h的限速标志牌,距事故地点20米处设有“T”型路口标志。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为:10月12日,卢某某醉酒后驾驶云L*号小型轿车由家中驶出后沿西澜线由北向南方向行驶,23时02分许行驶至西澜线K2349+655米处时与前方同向由赵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纯电动汽车(载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某当场死亡、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当事人卢某某醉酒后(静脉乙醇含量为178.49mg/100ml)驾驶且超速行驶(事故路段限速40km/h,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135km/h),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卢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赵保奇对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认为事故报告描述不准确,肇事司机未及时报警并逃离现场。他向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已获受理。卢某某的亲属回应称,事发当天不知道卢某某在哪里喝酒,人已被警方抓走,他们多次前往逝者家中赔礼道歉,并表示将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证据尚未证实卢某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所有证据都是公开的,等待最终结论。
三营镇人民政府11月29日对外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呼吁当地民众拒绝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拒绝酒驾、醉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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